“有人!”联乐帮的堂主猛地回头,枪口直指他们藏身的位置,“给我打!”
枪声瞬间炸响,子弹像雨点般泼过来。叶辰反应极快,翻滚着躲开,同时抬手一枪,正中电源开关!仓库瞬间陷入一片漆黑,只听见打手们的惊呼和子弹上膛的声音。
“就是现在!”叶辰大喊一声,借着黑暗的掩护,像猎豹般冲了出去。枪在他手里仿佛有了生命,每一次枪响都能精准地打中对方的手臂或大腿,既能让对方失去战斗力,又不至于致命——这是他父亲教他的,枪是用来制止罪恶的,不是用来杀人的。
黑暗中传来钢管砸人的闷响,不用看也知道是九纹龙。这家伙虽然瘸了条腿,身手却依旧迅猛,钢管舞得虎虎生风,惨叫声此起彼伏。
“砰!”一颗流弹擦过叶辰的胳膊,带起一串血珠。他咬了咬牙,没管伤口,继续往前冲,直到抓住那个想从后门逃跑的堂主,枪口顶住对方的后脑勺:“别动!”
仓库的灯突然亮了——马军带着队员冲了进来,手里的强光手电扫过每个角落。打手们不是被打倒在地,就是被警员死死按住,没人伤亡。
九纹龙拄着钢管站在角落,左腿的裤脚被血浸透了,却还在笑:“叶警官,你这枪掏得够及时。”
叶辰看着他腿上的伤,皱起眉头:“怎么回事?”
“小意思,被流弹蹭了下。”九纹龙满不在乎地摆摆手,“比当年挨的刀轻多了。”
叶辰没说话,从急救包里拿出纱布,蹲下身给他包扎。伤口不深,但血还在往外渗,染红了白色的纱布。他的动作很轻,像在处理一件珍贵的瓷器。
“你说你,”九纹龙看着他认真的侧脸,突然笑了,“掏枪那么快,包扎倒像个姑娘家。”
叶辰抬头瞪了他一眼,嘴角却忍不住上扬:“下次再这么拼命,我就让马军把你铐回冰室。”
警笛声在仓库外此起彼伏,红蓝交替的光透过窗户照进来,映在满地的枪支和被铐住的嫌犯身上,像幅荒诞却解气的画。叶辰站起身,摸了摸枪套里的枪,冰凉的金属触感让他心里踏实。
他知道,只要湾仔还有罪恶,他就还会一次次掏枪。但他不再是一个人——身边有九纹龙这样的朋友,身后有马军这样的弟兄,还有无数像周伯一样的街坊在看着。
或许,掏枪的意义从来不是杀戮,是守护。就像他父亲说的:“枪里的子弹有限,但心里的勇气无限。”
离开仓库时,天边已经泛起鱼肚白。九纹龙被马军扶上警车,嘴里还在念叨着“冰室的早班要迟到了”。叶辰站在码头,看着第一缕阳光刺破云层,照亮海面,像撒了把碎金。
他摸了摸胳膊上的伤口,疼得很真切,却也暖得很真切。这大概就是他的宿命——在枪与玫瑰之间,在黑暗与光明之间,一次次掏出枪,也一次次收起枪,只为让身后的人,能安稳地迎接每个清晨。
又双叒掏枪了。但这次,他知道,收枪时的阳光,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亮。